立會今首審新博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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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將一般性討論及表決“博彩法”修訂案

六賭牌禁轉批   衛星場不復再

    立會今首審新博彩法

    【澳門日報消息】博彩業開放至今,轉眼廿年。回望過去廿載,三塊賭牌轉批給由“三變六”,最終形成“六大博企,各領風騷”格局,亦令本澳經濟急速發展,經歷起步期、成形期、發展期。如今,賭牌經營年限如約而至,需要重新競投,但當初博彩法已實施約廿年,無論法律的實踐,抑或對博彩業的監管都存在不足及滯後。博彩業下一個十年及今後的發展,將透過俗稱“博彩法”修訂案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加以規範,該法案將於今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

    危害國家可撤賭牌

    立法會全體會議今日下午三時舉行,議程包括三部法案及決議案,以及兩項辯論動議簡單議決案。當中,最受矚目的肯定是《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政府官員將列席引介法案。雖然只是一般性討論,但估計會引起議員對內容條文的關注及討論。

    法案訂明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須在維護國家及特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危害國家及澳門特區的安全,可撤賭牌)、促進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以及配合特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及預防反清洗黑錢的政策及機制等。同時,訂明賭牌數量最多為六個,並明文禁止轉批給,批給期間不得多於十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三年,但總期間不超過十三年;同時,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經營博彩桌及博彩機的總量上限,以及每張博彩桌及每部博彩機於每年的毛收入下限,讓承批公司善用獲批准的博彩桌及博彩機。此外,限制博彩中介僅可為一家承批公司提供服務,並規定僅可收取佣金。

    加強資格審查範圍

    法案並建議加強資格審查及監管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業活動人士及公司的機制,包括:一是明確受資格審查對象的範圍,訂定審查適當資格時應考慮的標準,以及不具備適當資格的後果。二是調升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至五十億澳門元,並規定承批公司在作出重大財務決定前,須通知澳門特區政府。三是提升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常務董事的佔股比例至百分之十五,以及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屬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使承批公司的業務與澳門建立更穩定的聯繫。四是明確承批公司在經營幸運博彩時須履行的各項義務,以及對博彩中介業務的監管。五是明確處罰制度。

    訂定博企社會責任

    法案還建議訂出承批公司的社會責任,包括:一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是支持本地產業多元發展;三是確保勞工權益,尤其是本地僱員的在職培訓及人員向上流動、保障員工的公積金制度;四是聘用殘疾或復康人士;五是支持公益活動;六是支持各種教育、科研、環保、文化及體育等活動。

    法案規定娛樂場必須設在屬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即現時的衛星場將不復存在,為此,對現狀設定三年的過渡期,使再取得幸運博彩經營權的現有承批公司可於合理期間處理娛樂場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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