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昨起諮詢四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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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雄(中)等介紹“工會法”諮詢工作

“工會法”昨起諮詢四十五日 (資料圖片)

黃志雄

凝聚共識維護推動和諧勞資關係

    【澳門日報消息】“工會法”昨起公開諮詢至十二月十四日,為期四十五天,期間舉行四場諮詢會,當局期望藉此收集不同持份者意見,凝聚共識,讓日後立法更切合實際,並進一步推動和維護和諧勞資關係。

    期內辦四諮詢會

    勞工事務局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工會法”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局長黃志雄、副局長陳俊宇、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法律及研究處長霍倩盈、公共關係組職務主管許僑興出席。

    黃志雄表示,澳門特區的穩步發展,一直有賴各行各業、每位僱主僱員的共同努力,《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民法典》、《結社權規範》等一系列法律,已明確規範及保障居民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

    為逐步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現階段適宜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透過專門法律,對僱員組織和參加工會的相關權益作出規範,以明確規範工會的法律地位、工會團體的組成及運作,以及工會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文本上載勞局專網

    “工會法”作為勞動範疇的重大立法項目,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特區政府經考慮現有的法律規範、本澳社會狀況、現有僱員團體的結社情況,及參考了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規定,擬備了公開諮詢文本。

    期望藉是次公開諮詢,讓社會各界對有關內容作充分討論和發表意見,同時收集社會不同持份者聲音,凝聚共識,讓日後的立法可以更切合澳門特區社會的實際情況,以及未來可持續發展需要,並進一步推動和維護和諧勞資關係。

    “工會法”諮詢文本已經上載至勞工事務局專題網頁,居民可於諮詢期內透過專題網頁、電郵、電話、傳真或郵寄等方式發表意見及建議。

    四場公眾諮詢會安排在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時間分別為十一月七日下午三時至六時;十二日晚上七時至十時;廿七日下午三時至六時,以及十二月五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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