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任命經發委及兩中小企信保計劃評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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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消息】今日新一期政府公報(第32期)刊登多則行政長官批示及司長批示,其中包括續任及委任多名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續任多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委員。

第11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下列人士為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澳門中華總商會代表馬志達及候補代表余昇、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代表梁普宇及候補代表李海晶;崔世平、林中賢、吳文慧、蕭志偉、馮信堅、曾志龍、王彬成、王一濤、葉兆佳、蕭東文、鄭志強、李光、容永恩、李國輝、馮學能、胡景光、何敬麟、何佩芬、蕭婉儀、魏丹、曾忠祿、陳捷、何凱玲;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或其法定代任人、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其法定代任人、旅遊局局長或其法定代任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其法定代任人、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長、文化產業委員會副主席。

委任下列人士為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余成斌、周士軍、周興挺、周家俊、姜志宏、胡玉沛、袁松山、馬建章、許樂敏、賀建東、馮嘉林、黃嘉豪、楊志新、劉丁己、盧世豪、戴顯揚。

批示自2021年8月13日起生效。

第11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續任下列人士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主席戴建業,代任人羅銳榮;委員劉永誠,代任人潘樂祺;委員陳玉瑩,代任人張佩萍;委員梁文雁,代任人蔡詠彤。委任尉東君為委員,代任人陳炳強。

兩個評審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一年。批示自2021年8月1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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